第(2/3)页 李卫民也算是一回生二回熟了,问道:“警察同志,我都交代清楚了,什么时候能回家?” 他也听说烧坏了一些竹制品,愿意赔钱,多多的赔钱! 李大刚和加工厂那些人应该能消气吧? 警察叔叔无语。 对于这种法盲,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一边派人去抓李玉兰,一边跟他普法。 不用说,李玉兰的被抓,又在李家洼掀起轩然大波。 等李玉兰被抓到公安局,李卫民也知道了他这次肯定得进去,具体进去几年,看他的表现。 崩溃之余,李卫民本能地推卸责任,拼命拖李玉兰下水。 先说李玉兰指使他放火,又说放火的火柴是李玉兰给他的。 李玉兰自然极力否认。 说她虽然给了李卫民火柴,那是因为她以为三哥要去烧自留地里的杂草,不知道他是要去破坏加工厂。 指使李卫民放火就更是子虚乌有,她只是说了农会有可能失火,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李卫民做什么都跟她没关系。 李卫民反驳,如果不是你提起火灾,我会想得起来? 又扯旧账,之前集资也是你出的馊主意,我们全家被你害惨了! 兄妹俩狗咬狗,一嘴毛。 001:“女主光环也不管用了?哈哈!” 七杀:“可能是他发自内心的恐惧,战胜了李玉兰的女主光环。” 没过多久,判决书下来了,李卫民被判五年。 至于李玉兰,她只提过一次农会有可能失火,不存在明显的教唆倾向,递火柴一事也不能证明她知道李卫民要去纵火。 而且李卫民智商正常,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李玉兰却只有十六岁。 所以,法.庭认定她无罪,只是教育一通就放她回家。 001叹道:“又被她逃过一劫,这女人真是比小强还强!本系统佩服!” 七杀:“对于她来说,回家可未必是好事。”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