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7 年代文里的炮灰大嫂(43)-《当女剑修开始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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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卫民也算是一回生二回熟了,问道:“警察同志,我都交代清楚了,什么时候能回家?”

    他也听说烧坏了一些竹制品,愿意赔钱,多多的赔钱!

    李大刚和加工厂那些人应该能消气吧?

    警察叔叔无语。

    对于这种法盲,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

    一边派人去抓李玉兰,一边跟他普法。

    不用说,李玉兰的被抓,又在李家洼掀起轩然大波。

    等李玉兰被抓到公安局,李卫民也知道了他这次肯定得进去,具体进去几年,看他的表现。

    崩溃之余,李卫民本能地推卸责任,拼命拖李玉兰下水。

    先说李玉兰指使他放火,又说放火的火柴是李玉兰给他的。

    李玉兰自然极力否认。

    说她虽然给了李卫民火柴,那是因为她以为三哥要去烧自留地里的杂草,不知道他是要去破坏加工厂。

    指使李卫民放火就更是子虚乌有,她只是说了农会有可能失火,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李卫民做什么都跟她没关系。

    李卫民反驳,如果不是你提起火灾,我会想得起来?

    又扯旧账,之前集资也是你出的馊主意,我们全家被你害惨了!

    兄妹俩狗咬狗,一嘴毛。

    001:“女主光环也不管用了?哈哈!”

    七杀:“可能是他发自内心的恐惧,战胜了李玉兰的女主光环。”

    没过多久,判决书下来了,李卫民被判五年。

    至于李玉兰,她只提过一次农会有可能失火,不存在明显的教唆倾向,递火柴一事也不能证明她知道李卫民要去纵火。

    而且李卫民智商正常,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李玉兰却只有十六岁。

    所以,法.庭认定她无罪,只是教育一通就放她回家。

    001叹道:“又被她逃过一劫,这女人真是比小强还强!本系统佩服!”

    七杀:“对于她来说,回家可未必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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