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因为杨小萝这句话,七杀特意去查了查郑百川,发现还真挺适合。 郑百川的妻子三年前因病亡故,留下个七岁的儿子,还有个老母。 家境也不错,有屋有田,还能供儿子上学堂。 要说起点,他和杨仁富差得太远。杨仁富家是地主,郑家原先只能勉强吃上饭,郑父又死得早,郑母拉扯他长大,母子俩过得苦巴巴。 但郑百川心气很高,不甘贫穷,去县里一个猪肉铺当了几年学徒工,学了杀猪的本事,回家就当了屠夫,杀猪卖钱。 二十多年过去,曾经的穷小子逆袭成了村中富户。 他来往镇上总经过杨家的牛棚,时常遇到杨小萝,觉得她可怜,便随手给她吃食。 杨小萝太小,并不会刻意告诉高新兰此事,郑百川也不说,是以村中无人知道他们还有这点“交情”。 有能力养家糊口,又对杨小萝抱有善意,不错。 唯一不好的地方,是他娘也很凶,吵遍全村无敌手,独孤求败。 婆媳不合是个大问题,高新兰可能吵不过她。 001:“宿主,你不觉得你想得有点远吗?八字还没一撇呢!” 七杀一想也是,光她和杨小萝觉得合适不行,得看高新兰。 有天晚上,七杀就跟高新兰说,“娘亲,郑伯伯经常给我糖。” 高新兰一愣:“哪个郑伯伯?” 七杀:“杀猪那个。” 郑屠夫?高新兰很吃惊。 杨家有钱时,常使唤长工去郑家买肉,但她一次也没去过。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