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谁知道马如龙却道: “不是!” “你身上戴的,明明就是这两个女人篮子里的花,你还狡辩?” “我想你误会了,我们和这两位姑娘,是通信很长时间的笔友。 而这花,其实就是我们相约见面的信物。” 两个本来脸色焦急的少女,此时听到马如龙的话,顿时脸上一喜。 “怎么?约笔友见面也犯法的吗?” 此话,噎住了那两位绿衣,一名绿衣愤愤道: “你们有种,敢耍我们,我告诉你们,最好别让我抓住你们的把柄!” 另一位绿衣也道: “哼!小便淹死蚂蚁,我就告你们谋杀动物!” 这两人愤愤中,离开了。 —— 在餐厅的靠窗位置,一个身穿长袍,戴着顶帽子的胡锋,安静的看着这个英雄救美的桥段。 他悄悄的盯着这几个少女,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这几个少女,确实都只是小人物。 她们负责的,基本上都是宣传,以及筹钱之类的后勤工作。 按照胡锋估计,她们筹到的钱,肯定会在某个特定的时候,交给她们的上级。 而那个时候,便是胡锋顺藤摸瓜的时候了。 而这时,一个手下跑过来,低声在胡锋耳边道: “胡大人,我们联系上镇三环了!” —— 是夜,星辰漫天。 香江的江边,江水滚滚,海风吹得胡锋长袍猎猎作响。 镇三环看着胡锋,道: “你说的这事,可有点难办啊!” 胡锋挥挥手,手下便端上来一盒子黄金,胡锋沉声道: “事成之后,它就是你的了!” 镇三环看了一眼那盒子里的黄金,顿时被那金光耀花了眼。 他接过盒子,掂量了一下,脸上顿时笑容满面: “哈哈哈——胡大人要是这么说,那这事就算再难办,我也肯定会将它办好! 只要那群人在香江的土地上,我就敢打包票,一定能找到他们。” “多长时间?” “现在我就可以告诉你一个消息。” 胡锋看向镇三环。 镇三环道: “我认识的一个叫万天晴的人,便是反贼中的核心分子。 过几天,他会出现在珍娜小姐的生日舞会上。”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