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水乡青梅-《离婚后,成了天后的私人男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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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总,他拒绝了。”

    陈磊离开咖啡厅,给极光唱片的老板常知春拨通了电话。

    “a级新人合同,他也不愿意?”

    常知春的语气不太好。

    “常总,我给的不是新人合同,而是一线艺人级别的合同。”

    陈磊无奈地道。

    对面沉默一下,声音变得冰冷:

    “这么说,他绝对不会加入我们公司了?”

    不加入,只能是竞争对手。

    娱乐圈的资源就这么多,赢家通吃,极光唱片也不可能坐视将来林舟抢走自己旗下艺人的资源。

    “常总,我猜测,林舟不会加入任何娱乐公司。”陈磊苦笑道。

    “他野心这么大?”

    常知春一下就明白了,圈子里大牌艺人和公司解约,自己开工作室的例子不少。

    只是林舟现在才刚刚红起来,而且十一晚会的热度不可能维持太久。

    就算他是在新人里算起点高的,但说到自己开工作室,这就有点不自量力了。

    作品、资源、人脉,你哪样比人强?

    就算你是大才子,能拼得过一整个公司的词曲人?

    此时常知春和陈磊并不知道,林舟的目标不仅仅是歌坛,而是影视圈和综艺。

    “年轻气盛,可以理解。”

    陈磊无奈地笑了笑,“常总,对不起,事情没办好。”

    常知春道:“算了,他既然下定决心要自立门户,谁去都一样。”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陈磊问道。

    “先看看吧,一夜爆红,根基不稳,也许不用我们动手,他很快就过气了。”

    ……

    正如陈磊的猜测,林舟很快又接到了包括闪耀传媒和其他一二线娱乐公司的电话,都是邀请他加盟的。

    林舟都一一婉拒,同时也提出了合作的意愿。

    无一例外,没有哪个公司真当回会儿事。

    娱乐公司对艺人的态度其实都一样,你飞得高飞得远,赚的多赚的快,但风筝线还是得在我手里。

    林舟这种刚红起来的新人想跟公司谈合作,一是利益没法分,二是这些公司老板们也不愿意任由一个新人拿捏。

    林舟也料到了这个结果,只是想试一试。

    任何圈子都是一样,等级分明,壁垒森严,除非你有足够的实力打破层层阻碍,否则只能接受资本的盘剥。

    就像苏青梅,她已经贵为歌坛小天后,天云娱乐一姐,但一样要被公司掌控。

    但凡有一点点违逆公司的意志,立马就会受到巨大的压力。

    林舟担心苏青梅,给她打了个电话过去。

    对面很快接通,响起柔软甜糯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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