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尼玛,又开始了。 倒地时,苏牧已经竖起了中指。 于此同时,美女经纪将一本《人体导电术》送到沈剑云面前。 “这是我买通保洁,从纸侠的别墅内偷出来的。” “特别好。” 沈剑云赶紧接过来,看得非常仔细。纸侠千想万想,也绝想不到,他的秘籍已经到了我手中。 “保洁每天都有机会进去,可以多偷几本出来。” “非常好。” 沈剑云又重复一遍:“今天不要打扰我,我要专心参悟这本秘籍。” 你可以领悟,我一样可以领悟,我沈剑云是最强的。 沈剑云开始专心参悟,已到废寝忘食的地步。 美女经纪再看到他的时候,见他有些憔悴,道:“不如先歇歇。” “不能歇,我是不会放弃的,如果我歇了,岂不是说明纸侠比我强。” 沈剑云是一个执着的人。 …… 苏牧这几天的生活也很规律,乃至称得上勤奋。 勤奋! 苏牧从没想到,这两个字会用来形容自己。 他这也是无可奈何。 白天修炼长生诀入睡,睡醒之后修炼普通一拳,有时候跑着步就被黑衣人牵走了。 他非常怀念曾经的日子,可惜光阴一去不复返,再这样下去,自己和普普通通的小说男主有什么区别。 只专注事业,从不享受生活。 同时,苏牧的实力也在突飞猛进。 一开始他只能坚持五分钟,现在已经可以坚持两个小时,甚至开启无双割草模式。 “老秦,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结束啊。” “等你什么时候,能摘到100节无名指,试炼就可以结束。” “好!” 苏牧已经窜了出去。 我的冰啤酒,我的王者,我的小烧烤……我来了。 放假的动力是巨大的,苏牧像是突然开了buff,主动冲向骷髅群。 他没有开启金刚不坏,因为完全没有必要。身子像是狐狸一般,从骷髅的攻击间隙中窜了出去。 闪避像是狸猫,攻击像是虎豹,跳跃如同羚羊,速度如同脱兔…… 一节节无名指骨被他摘了下来,却不伤及骷髅。 苏牧已经变得好强。 不过收集无名指这个爱好,怎么看怎么有些变态。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