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响岳的关怀-《犯罪心理: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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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功胡思乱想着渐渐进入梦乡,一只手还扣在枕头底下的枪上,竖起一只耳朵,时刻准备着。

    第二天,蔡清雅家中。

    这里发现的两具尸体,早已经被安放在解剖室的冰柜中。蔡清雅家中的案发现场,地面上残存着早已干涸发黑的血迹,两个人形线条勾勒出当初发现死者的位置。

    窗台边暖气管前的一摊血迹,引起了文沫的注意。这摊血迹的边缘,有被稀释过的痕迹。结合现场物证的检验报告来看,在那片被稀释的血迹中,送检样本中分离出洁厕灵的成分。这一片血迹边缘处曾经被人用洁厕灵清洗过,血迹残留时间,与清洗时间高度吻合。

    正常人,在杀人之后,内心是很慌乱的。因为潜意识里,凶手明白,杀人是十分严重的犯罪行为,所以哪怕在实施犯罪的时候再冷酷无情的罪犯,案发之后的第一反应,都是尽快逃离现场,避免被抓,这是人的求生本能,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但是本案的凶手很奇怪,她不仅留在了现场,而且还花了大量的时间处理地上的一滩血迹。注意,本案的现场中,大量遗撒的血迹一共有三处,可是凶手却仅仅清洗了其中的一处,还没有清理干净。

    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如果她是想毁尸灭迹,那么她这份工作做得实在太过拙劣。从两名死者的死亡时间上来看,她们应该是在李常志被害前的好几个钟头就已经死了的,尤其是那个小男孩,死亡时间比老太太还要早几个小时。这一家三口的死亡时间间隔这么长,凶手有的是时间可以从从容容地毁尸灭迹。毕竟周围的邻居也证实,蔡清雅已经好久不在这栋房子里居住,没有人知道这屋里有死人。

    可是她这几个小时,却仅仅清洗了一小块血迹的边缘,就不再清理,再有,法医的检验报告上说,老太太的尸体,有被移动的痕迹,她死的时候,根据血迹滴落的方向应该是垂直站立,死亡之后一段时间才被人放倒。凶手到底想干什么,文沫才不出来,她只觉得凶手杀人的手段透漏着一丝诡异。她似乎是既想隐藏自己的行踪,又恨不得暴露自己。

    难道她在杀人的时候其实也很矛盾,希望警察能快点抓住她?

    最让人不理解的是,为什么凶手在杀了李常志之后,没有迅速逃离现场,而是返回了小区,最后引导着警察发现了一老一少两具尸体。

    案发地点所在的小区,四周都有高高的围墙,正门是唯一的出入口,她回来之后就不怕被警察瓮中捉鳖吗?她到底是真的有心投案自首,还是干脆就在故弄玄虚?(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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