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尸旅馆-《犯罪心理: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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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速奔跑的脚步声在楼道中响起,面色苍白的四五个青年男女,从走廊转弯处冲了出来,将将跟他们撞个满怀。

    “怎么回事?怎么回事?拐弯的地儿,也不看着点,撞到人了啊。”被撞的人后退两步才堪堪稳住脚步拦着他们,避免了同时摔倒在地的命运。可是冲过来那些的人不论男女都是脸色苍白,身上不住的发着抖,好一会儿才缓过神儿来。

    “死、死人!”吓得不轻的小年轻直直指着拐角的房间:“屋子里边有、有两个死人,太、太可怕了,报警、快、快报警!”

    来这里结伴游玩的青年人们平时就是很好的朋友,对彼此的习性都算了解,这几个人不是胆子小的,更不会拿这种事开无聊的玩笑。他们说那屋子里边有死人,恐怕是真的。

    所有人都开始慌乱起来,别看他们平时恐怖片看得不亦乐乎,实际上还真没有人亲眼见过死人长什么样,现在他们什么好奇心也没有,只想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

    外面越下越大的雨没能阻止住他们离开的脚步,一群人跌跌撞撞。在被浇成落汤鸡之后,终于找到了他们的车子,匆忙发动,疾驰而去,到了有手机信号的地方第一时间打电话报了警。

    真不知道这帮年轻人究竟是怎么找到那家小旅馆的。警方顶着大雨,在那荒废的景区里上上下下来来回回地绕了好几圈,才发现被树丛挡得严严实实的小旅馆。

    案发现场是旅馆走廊拐弯后尽头的一间屋子,与其他地方脏兮兮的样子相比,案发现场里堪称整洁。现场有一男一女两具尸体,男尸头冲着窗户。呈俯卧状趴在床上。浑身****,经法医初步检验,他死于腹部锐气伤造成的多器官损害导致的失血过多,死前曾经跟人发生过性行为。他身上伤口的入口方向多集中在背部。双上肢没有一点抵御性伤痕。说明凶手是打了他个措手不及,他身上致命伤只有两处,凶手一开始就是奔着要他命去的。尸体没有被移动过的痕迹。从腐烂程度上看,大概已经死了两个星期以上。

    至于女死者,却是另一种情况。凶手耐心细致地折磨了她许久,女死者身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痕,有锐器伤,烧烫伤,各种青紫淤痕。从外表体征上来看,法医检验后没有发现致命伤,需要进一步回去解剖后才能确定死因。但是一般有些法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人体在死亡以后,血液的流动几乎是立时停滞的,也就是说,如果受害者在死前的很短的一段时间内遭到过凶手的虐待,他的身体上很难马上显现伤痕,一般都会在死后两至三天,才出现了痕迹,因为血液的沉淀是需要时间的。但是眼前的这具女尸,尸僵现象刚刚出现,尸体也没有明显腐烂的痕迹,推测死亡时间不超过12个小时,凶手显然就是刻意在折磨她。

    被绑在凳子上的女死者,十根手指头上均没有指甲覆盖,眼皮也被割除,仅一条左手臂上,就有深深浅浅二十多道划痕,刀刀见血,在尸身的周围,落了一圈血迹。凶手要么是个心理变态,要么就是想从这个女人嘴里问出些什么。

    刑警小王在旁边瞅着这具血淋淋的女尸,越看越觉得有些眼熟。虽然现在死者的脸上血迹斑斑,还没了眼皮,但是身形摸样,都让他有一种熟悉感。他盯着那张略显恶心的脸,突然灵光一闪,终于想起自己到底是在什么地方见过她。

    视频截图资料,从市局发过来的协查通报上,两女一男!那个年老些的女人,跟她长得不就十分相像嘛。他转过来跟他的头儿说了半天,头儿将信将疑,打开手机查找起来。

    他们现在办公也现代化了,托智能手机的福,安装上专用的警讯通软件后,这边的资料更新和推送都很及时,而且会被自动下载保存,哪怕这里没信号也能够正常使用。

    小王的眼睛够尖,因为他的关系,两名死者的身份很快被确定下来。女死者名叫陆梅,现年四十八岁,本市人,无业。男死者名叫陆兴业,现年二十五岁,两名死者是母子关系,正是前段时间在车站光天化日之下拐卖人口的通缉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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