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挑战-《犯罪心理:罪与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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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话叫无利不起早,这个利,可以是钱,可以是满足自己某些**。凶手显然是后者,而后者,就是文沫一直分析的连环纵火案凶手!
然而调查来调查去,每一条线索几乎都触到死胡同。qq上再没有可利用的线索,纵火现场人迹罕至漆黑一片,即使有目击证人也是事后被火光吸引来的,没有人看到过纵火者。
四起案件,七条人命,纵火者连一点机会都不给警方留,自始至终没有犯过错,他就像条狡猾的狐狸,只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出来偷鸡,与警方展开游击战。
可是哪怕他再狡猾,他的作案风格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不应该会有大的变动。
内心的极度不平衡是促使他作案的根本原因,而这种不平衡通过纵火杀人只能释放出多一半,还有一小半,是需要通过另外一种动作来发泄的:发布视频。
视频中,他准确地表达出两点意思。1、他是主宰,他想让谁死,谁就得死,没人能违背,他要让看到的人都怕他,他不会再是默默无闻受人欺负的弱者;2、嘲笑警方无能,他可以在众多人员中淡定看戏,却没有人知道,他就是纵火犯。警察,很多时候是一种形象,一个标杆。不可否认,虽然关于警察的负面报道总见诸报端,他们仍然是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保卫百姓不可或缺的一分子。现在凶手堂而皇之地嘲笑起警方,两个多月时间内,连连作案,却可以全身而退,他越来越喜欢这种游戏节奏了。
连环杀人犯的一大特点,除非被阻止,他们永远不可能压抑自己犯罪的**,而纵火,更是其中最上瘾的毒,所带来的强烈控制欲与主宰感,想戒也戒不掉。
他蛰伏着,寻找着,等待着制造下一起血案,双眼闪烁着愈来愈深厚的嗜血光芒。
“败笔。”我看完短短二百字的新闻报道,将手机扔到一边,这样想着。
居然这么没挑战性的货色也选,眼光差得可以。
我合衣睡去,直到天光大亮。
学校附近生活的便利,没有居住过的人很难想象。这里几乎没有你买不到的东西,有需要,就会有人卖。
我没走多远,就从一家杂货店里买到了个吹风机,拆掉包装,藏进衣服里,偷偷带进小旅馆。没办法,谁让这家主人实在是抠门得可以,连用他点电都心疼得不行。
路过院子时,我留心观察了一下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嗯,50a的,够大,用个小小的电吹风没事。(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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