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九十一章 祸事?-《天国的水晶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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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太奇?道格?德雷克——注意,是蒙太奇不是蒙奇,是道格不是d——是伴随着大航海时代开始的大海贼时代中,遇风云而起的弄潮儿之一,被称为“金胡子”德雷克的超级大海盗。在那个时代,和“绿头发”修克斯,“火鳞王”隆多,以及“巨先生”利多戴迪并称为辰海的四大海盗王,威震辰海两岸两边大陆的沿海,几乎可以止小儿夜啼。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他们便是全世界海盗的偶像。相信海盗就是大碗喝酒大块吃肉行侠仗义劫富济贫一手拿着美酒一手搂着美人的中二青年们,更是将其奉为现世图腾——当然了,中二病青少年们还经常把混街边的古惑仔们看做是偶像,真的相信这帮没有半点生产力的寄生虫真的很热血很英勇很青春很忠义,相比起来,崇拜海盗真的还显得没有那么低智商。

    顺便说一句题外话,三百年前和金胡子德雷克齐名的四大海盗王,到现在还活跃在海盗界的,便只剩下“火鳞王”隆多了。不过这货本来便是一个人鱼,乃是长生种,300年对他来说,可能也就只是弹指之间吧。

    当然,相比起绝大多数坏事做尽的海盗们,“金胡子”德雷克倒还没有那么残忍,做事总还是留了一线,在四大海盗王中算是名声最好的一位。到了三百年后的今天,他的形象更是被各种各样的酸文人各种添油加醋,就这样慢慢地真的在朝侠盗的方向发展。到了今时今日,关于他的传奇小说戏剧乃至于漫画实在是数不胜数,就这么莫名其妙地被一群无良的文化商人做成了一个大ip。

    德雷克的身高八尺,据说他有一定巨人血统所以这一点应该无误,腰围也是八尺,这个应该就是以讹传讹了。实际上,按照现在的艺术形象,大家更愿意将他设定成一个身材魁梧但却又匀称健美,留着一头华丽金发和金色络腮胡的美男子形象。这样的设定细论起来虽然没什么新意,但胜在讨巧,既可以充一充硬汉,也能够扮一把花美男,多少还是可以圈一圈粉的。

    当然咯,这位大海盗的结局也并没有想象中的美好。他的主力最终被高精灵和索斯内斯诸城邦的联合舰队击败,本人也被逮捕处斩,首级被传首辰海两岸,其余的尸骸则被钉在先祖神舟上,作为梵雅精灵们夸耀武功的战利品——从这个角度上来说,只有是生物其实都有相当残酷暴戾的一面,哪怕是平时自夸优雅高贵的梵雅精灵也绝对不会例外。

    当然,让人悲哀的并非是一个海盗王的死亡,而是伴随着海盗王本人的死亡,他那笔庞大的藏宝下落也随即石沉大海。这位横行一时的大海盗,即便是沦为阶下囚,也分毫都没有失去自己的尊严。无论任何人,都无法从他的嘴里拷问出关于财宝的丝毫下落。

    “想要我的财宝吧?那就去找吧!我把一切都放在那里!”刑台之上的金胡子德雷克,如此地向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们大声宣布着自己的存在感。

    于是,这便是大海盗时代的开……呃,大海盗时代其实在他之前很早就已经开始了。

    “那家伙当然不是什么好人,不过姑且也算是一个豪勇之士吧。”蒂法里奥倒是没有特意表达自己对大海盗王的敌意,反而还有着几分若有若无的欣赏,:“只可惜自我膨胀得过头了,居然打劫了暮光岛皇室送完海加尔圣山的贡品船,这才完完全全地激起了梵雅精灵们的怒火。奥菲米娅亲自来诺尔达邀请我出手,蒂德莉特也在一边劝说,我自然是只好亲自出马,往辰海上走一圈了。”

    “嗯,您不会是想说,德雷克之所以会在纳尔斯克海战中兵败被俘,是因为您亲自指挥作战的原因吧?”

    “指挥海战并非我所长,更何况,索斯内斯城邦的海军也都是勉强结合起来的各城邦乌合之众,我可没那么大精神头去处理军队中的各种乌烟瘴气的麻烦事。”蒂法里奥道:“相比起来,找到德雷克的所在,直接干掉他,这反而才更容易一些。”

    好吧,统率一群语言习俗风格装备乃至于三观都大相径庭的所谓联军的乌合之众,的确是比玩斩首行动麻烦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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