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一个任务世界-《快穿之攻略男主》
第(2/3)页
到了图书馆,林夕月找到他的身影,主动往他身旁坐下,从书包掏出了一个长方形的木盒子,放桌上推给了他。
“亚杰,生日快乐!”她有些紧张,手指不自觉地蜷缩了一下。
吴亚杰摸着她送的礼物,这让他想起了小时候生日他妈妈给他过生日的情形,尽管已经过去了七年,那一段回忆还是从心底深处挖了出来。心里微微震惊,自从他妈妈去世之后,他已经有好多年没过生日了,甚至差不多已经忘了自己哪天生日。
“你怎么知道我今天生日?”
“哦,罗文峰告诉我的。”总不能实话实说吧,把小胖墩拉出来垫背就对了。
“嗯,谢谢你。”她居然会主动问起他的生日,也不管她从何处问的,有这份心意就很不错了。还特地给他买了礼物。
“你拆开看看喜不喜欢?”说话时还带着一丝忐忑。林夕月第一次给男生送东西,她其实也不清楚男生会喜欢什么东西,毕竟眼前这个男生高富帅,啥都不缺。
闻言,吴亚杰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支价值不菲的钢笔,书写顺滑,质量上乘。
要是他没记错的话,这支royal钢笔,全世界仅有十支,价值17万美金,笔尖由18k镀铂黄金制成,笔身由18k白金制成,镶有1314颗小碎钻。
“嗯,喜欢。不过这东西我不能收。”东西有些贵重,吴亚杰说完又把东西推了回去。
林夕月似乎意外他会说喜欢,开心的合不拢嘴,也不枉她买只钢笔花了一百万,连他都能感觉到她的开心。看到他又递了回来,林夕月瞬间垮起了脸。
“东西不贵,朋友的心意你一定要收着。我希望,以后每年你生日,我都能陪你一起过。”林夕月把东西推回给他。她花了原主差不多一百万的存款呢,怎么能不收?
听到她这么说,吴亚杰收起了那支钢笔,又衷心的说了声谢谢。
回到家,吴亚杰拿着那支钢笔看了许久,摸了摸笔身,脑海里不停滑现图书馆的一幕。然后得出一个结论,她可能喜欢他,他不自觉地抿唇一笑。
这一晚,他难得的心里有些躁动,文件一直停在那一页没有翻动过。
之后似乎反应过来,有些惊诧自己居然出神了。把钢笔放进盒子里,收进柜子里。注意力才慢慢回拢,接着处理公司文件。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