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只是对方是个闲散之人,眼前青年乃是一地城隍,名字也不一样,应该只是长相相似而已,也就没有多想。 对于主官问话,马存庸自然不敢不答,将事情经过一五一十的说了。 夜明闻言,差点没笑出声来。 采薇和绿衣相视一眼,也是有些意外。 本来她们和赵玉婉关系还不错,没想到这位现在做事已经歪曲到这种离谱的程度,实在不可思议。 “原来如此,那本官问你,你现在还坚持天理之道吗?” “小人以为,天理之道其实并无问题,只是由于小人德行不足,修行不足,这才遭此难。” “不愧是愚顽观弟子,如此想法,果然没有辱没自家门庭。” 夜明“夸”他一句之后,对下方阴差道, “泥黎殿贵宾一位。” 阴差闻言,领命上前,就要带走马存庸。 后者见此,顿时不服气道: “大人,你这处置未免不公!” “哦~~如何不公?” “小人一生谨守‘天理’,未有逾矩之处,没有什么错处,应当享阴福才对,为何要入泥黎殿?” “未有错处?” 夜明扫视他一眼,看一眼旁边侍立的阴差。 那阴差立即念道: “马存庸,五年前在禹州对十一名妓女用封阴酷刑,至其死命,可有此事?” “是有此事,这不该是加阴德的善举吗?如何算行恶?” 夜明闻言,问道: “如何说这是善举?” “小人杀的乃是不知礼义廉耻的妓女,是为维护天理正序,自然是善举。 似这等人,就该杀光杀尽才是。” 旁边阴差又说道: “你还在一年内连杀七名改嫁之妇。” “为夫守节乃是理之根本,此等变节之妇,自然该杀。” “你还杀过一家人未满九岁的双胞胎女儿。” “女子七岁就该裹脚才是正理,那家之女,九岁都不曾裹脚,自然不能留。” 马存庸正说着,忽然被打飞出去,重重砸在后方墙壁上,魂体都变得透明了一些。 动手的正是绿衣。 听着对方的罪行,绿衣气极,又听这家伙居然还不知悔改,再也压不住怒火。 马存庸被这么打一下,也是受创不轻,但仍是有些不服的问道: “为何打我?” 绿衣满是怒意的从桌案后走出来,问道: “那你看我这脚,又该怎么说?” 马存庸闻言,看向绿衣的脚,发现乃是一双大脚,顿时瞪大眼睛,连连道: “有违礼法,有违礼法!” (注:封建制度中,官方没有明确规定女子必须缠足,相反,多有禁止缠足之条令发出,此处为痴人歪理,不足为凭。) 听到这话,绿衣愤怒不已,上前对着马存庸一阵殴打。 旁边阴差见此,小声对夜明道: “大人,这里毕竟是公堂,绿衣姑娘这样做,怕是有些不妥。” 夜明闻言笑道: “当着主官的面殴打犯人的确不妥,所以,本官决定—— 背过身去。” 说着,转过身不看。 嘿嘿,只要我不看,自然就不算在主官面前行凶。 对于这位的公然包庇行为,阴差也不好说什么。 而且,他对于这个马存庸也是厌恶。 见其挨揍,心里也是觉得痛快的。 狠狠将马存庸打一顿之后,绿衣还有些气不过。 但考虑到这里是公堂,也不好太过分,又回到案桌后站着。 见马存庸被打的站不起来,夜明也懒得在这家伙身上浪费时间,只是道: “执迷不悟者,罪加一等,给他也办一个泥黎殿终生特权。” 阴差领命,将其拖下去。 另一阴差又道: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