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伤离别-《重生之我是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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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一个月没有上YY了,没想到依依竟然发了这么多的YY消息给他,都是在问自己为什么不要她,还有就是想要回家,对于依依来说有林梓耀的地方才是家。

    刚好依依也在线,林梓耀就发了一条信息过去:“依依,你还好吗?”

    “叔叔,呜呜,依依不开心,晚上都没有你给我讲故事,睡不着觉,还有,现在小姨她们都没有带我去玩。”

    “依依别哭了,现在叔叔也不知道要怎么办,你等着叔叔,将来叔叔亲自去找你好不好,不过这在期间你要好好听你小姨的话哦,还有,你现在也有手机了,以后叔叔把故事录音好发给你好不好啊?”林梓耀哄着依依道。

    “那好,叔叔以后一定要来找依依,我们拉勾上吊。”

    “好,拉勾。”

    之后林梓耀看了一下,上个月的小说稿费已经发了,一共一百多万,加上之前《悟空传》出版获得的资金,林梓耀现在一共有三千多万块,对于以前的林梓耀或者别人来说可以算作是一笔巨大的资金了,但是这些远远还不够。

    几天后,在东省的工商局里,林梓耀正在填着一份表,经过前几天的思考后,林梓耀决定成立一家公司,毕竟现在自己并不缺钱,如果把钱放在银行生锈的话还不如拿来钱生钱。

    当然,林梓耀成立的公司并不是重新开始的,而是收购珠海一家小型的电视台公司,价值一个一千多万吧,主要还是租借卫星的钱,还有就是一家娱乐公司,与电视台正好相辅相成。

    今天就是在东省注册商标,以及之后一些琐琐碎碎的东西。

    星耀传媒,这是林梓耀成立的公司,虽然刚成立,但是起步还不错,有一个电视台,收视率嘛,在东省就是末尾的,不然也不可能让林梓耀仅仅一千万就能收购的。

    不过林梓耀有前世的构思创意,要是收视率还没有的话他直播视频吃四。

    而且还有一家娱乐公司,这就是林梓耀的长处,歌什么林梓耀最不缺了,而且公司里面还有不少的歌唱实力是不错的,缺的也就是歌曲以及宣传。

    至于其他的目前碍于经济实力还没有发展,不过林梓耀却发现了一个Bug,这是一个让他能够在短时间内把收视率提高的保证。

    ......

    (ps:说实话,这一章真的把我写晕了,词穷了啊,上面那个推荐数,不用我说你们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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